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(市广播电视局)向淄博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式颁发了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这是自全市深化机构改革、明确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职能由市文化和旅游局(挂市广播电视局牌子)承担以来,核发的首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书,标志着我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在新的体制机制下顺利衔接、规范运行,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服务迈入了新阶段。
此次许可证的颁发,严格遵循了国务院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及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。申请企业经过材料提报、内容审核、现场勘验等规范程序,其机构资质、专业人员配备、技术设备、管理制度等方面均符合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法定条件。证书的核发,意味着该企业获得了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合法资格。
市文化和旅游局(市广播电视局)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许可工作的顺利完成,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平稳过渡、工作无缝对接的生动体现。部门积极优化审批流程,提升服务效能,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鼓励更多优质内容创作生产,繁荣我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。下一步,部门将继续坚持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在严格行业监管、确保正确导向的积极为各类制作机构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服务,引导制作播出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展现淄博特色文化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,为助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
首张许可证的“亮相”,不仅是对一家企业合规经营的认可,更是我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新篇章开启的标志。它向市场传递出清晰信号:淄博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有序、市场开放、服务优化,正以崭新的姿态,欢迎并支持各类制作机构在此扎根成长,共同书写淄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精彩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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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11 19:26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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